青海天泰制钠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安置办法

 

一、安置范围
除以下留守人员(67人)外的所有在册员工。
留守人员为本企业工龄满10年及以上员工、高管人员、病残孕人员。
二、安置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青海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
2、最大程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原则。注重发挥工会、职工大会的作用,尊重员工意愿、自主选择、依法办理。
3、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三、安置办法
(一)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领取经济补偿金。
经员工书面申请,可选择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和第4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规定,可以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定情形,天泰公司符合国家法定的经济性裁员构成条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二)、选择工作安置。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尽可能给予所有在册员工工作安置机会。经员工书面选择工作安置的员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新公司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员工社会保险关系续接。
工作安置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西矿集团下属单位选聘转岗安置
安置工作岗位为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锂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应工作岗位。(岗位见附件
选聘程序:
1、公布选聘岗位及条件;
   2、员工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4、公示岗位合格候选人名单;
   5、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选聘;
   6、用人单位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7、未被选聘转岗的员工,进入第二阶段安置。
第二阶段:盐业公司下属单位工作安置
安置工作岗位为茶卡制盐分公司、柯柯制盐分公司岗位。(岗位见附件
安置程序:
1、员工自愿选择工作单位和岗位;
2、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选聘;
3、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特别说明:第二阶段(盐业公司下属单位工作安置)开始前,员工必须就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和工作安置做出选择,二者必选其一,并于10月28日17:00前提交签字确认的安置选择表。
四、安置要求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按照法律程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经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员工安置大会的;
2、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员工安置办法拒不进行选择的;
3、选择工作安置后,不按期报到的。
五、安置资金
1、公司通过借款筹集安置资金;
2、选择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从2015年11月份开始公司不发放工资,在员工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一次性结算经济补偿金;
3、安置期内停产放假人员按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月(扣除社保基金后实发)发放;留守人员绩效工资按50%发放。
4、选择工作安置的员工,自新单位到岗后按照新单位的薪酬标准计发工资,社保关系续接。
六、安置工作安排
1、召开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安置办法;
2、召开天泰公司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宣讲;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公布安置办法和工作安置岗位;
4、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工作安置(西矿集团下属单位选聘转岗安置);
5、员工提交签字确认的安置选择表(2015年10月28日前);
6、组织实施第二阶段工作安置(盐业公司下属单位转岗安置);
7、选择工作安置的员工,前往新工作单位报到;
8、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七、员工安置工作小组
组长:谭生禄
执行组长:李天兵
副组长:华中兴、关勇、赵宇峰
成员:晁忠德、谭建刚、黄飞、张常中、韩文学、赵重阳、袁骏、韩兴明、张维刚、公司法律顾问
主要职责:
1、拟定员工安置办法;
2、组织召开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
3、组织召开天泰全体职工大会,宣讲政策;
3、其它员工安置事宜。
八、现场工作小组
组长:赵宇峰
副组长:晁忠德
成员:谭建刚、黄飞、袁骏、韩兴明、王晓红、曹俊平、李宏亮、公司法律顾问、工会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
现场工作地点:天泰公司大会议室
现场工作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联系人:晁忠德、袁骏
联系电话:13997146140、13997182412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执行落实员工安置办法。
附件2: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锂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附件2:选聘转岗公司的基本情况
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情况
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40∶30∶30比例出资共同建设,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8亿元。熔炼铜项目,建设期2015.6-2017.12,目前筹建中。公司在甘河工业园西区(通海路),占地808亩。
交通:从西宁发通勤。
食宿:食堂(午餐),暂无住宿,后期拟建配套的生活基地。
目前员工平均应发工资:3000元,员工平均实发工资:2500元
休假及其他福利政策与西矿集团公司一致。
垂询人:汪经理 13709767307
青海锂业有限公司情况
青海锂业有限公司现为西部矿业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是以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科研技术成果为依托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经营锂盐、钾盐、硼酸等盐湖化工产品。公司生产现场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西北方向的柴达木盆地中部东台吉乃尔盐湖,行政区划隶属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管辖,距格尔木市280公里,海拔2680米,地处戈壁,外围环境艰苦,但锂业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车间自动化程度相对较高,岗位工作环境较好,职工劳动强度较低。公司机构优化后设机构为机关七个部室(下设四个车间一个中心)。公司定员381名,目前在册员工251人。
车间岗位3班2运行,10个白班10个晚班休息10天;
食宿:食堂(早、午、晚餐,餐补11.5元/天),安排宿舍(4人1间)。   
目前员工平均应发工资:4000元,员工平均实发工资:3300元
缴纳“五险一金”
休假及其他福利政策与西矿集团公司一致。
垂询人:桑经理 13309795188
 
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情况
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是由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南大学于2006年2月共同成立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1.72亿元,公司在海西州德令哈市工业园区内,距火车站2公里,占地面积500亩,员工500人。公司机构为机关7部1室、上游项目(下设四个车间)、下游项目(下设两个车间)、试验车间、检修车间、动力车间。目前为试生产,明年6月全面投产,大部分岗位倒班(试生产2班倒,正式生产后3班倒)。
食宿:食堂(早、午、晚餐,餐补10元/天),提供倒班宿舍(4人1间)。
目前员工平均应发工资:3500元,员工平均实发工资:3000元
缴纳“五险一金”
休假及其他福利政策与西矿集团公司一致。
垂询人:陶经理 13639700601